一、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呂鴻德獨立董事、蔡文勳獨立董事、王公樸委員組成,任期自 114 年 6 月 20 日至 117 年 6 月 19 日, 任期三年。
| 委員 | 主要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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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鴻德獨立董事 |
中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兼任教授 本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 永崴投控(股)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 立敦科技(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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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勳獨立董事 |
本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 宏遠證券(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美琪瑪國際(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美琪瑪國際(股)公司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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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樸委員 |
革命實踐研究院編審 中國文化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 國喬石化公司管理部副理 |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責範圍: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一)、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前條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 關連合理性。
(二)、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三)、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三、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出席、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一)、114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2 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註 |
| 召集人 | 呂鴻德 | 2 | 0 | 100% | 114/6/20 董事會委任後連任 |
| 委員 | 蔡行濤 | 1 | 0 | 100% | 114/6/20 股東會改選後卸任,應出席次數 1 次。 |
| 委員 | 蔡文勳 | 1 | 0 | 100% | 114/6/20 董事會委任後新任,應出席次數 1 次。 |
| 委員 | 王公璞 | 2 | 0 | 100% | 114/6/20 董事會委任後連任。 |
註:實際出(列)席率(%)以該委員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二)、114 年度薪酬委員會工作重點:
1.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及「薪工循環」部分條文之修正。
2.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之審核。
3. 年度調薪建議之考核。
(三)、114 年度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 日期 | 討論議案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第五屆 第八次 114/03/11 |
1.一一三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 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 提交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
| 2.一一四年度調薪建議案。 | |||
| 3.修正本公司「薪工循環」部分條文案。 | |||
| 4.修正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 |||
| 第六屆 第一次 114/11/06 |
增訂《資深委任經理人從優退職辦法》案。 | 全體委員同意通過 | 提交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
